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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天风纪丨践行正确政绩观视域下的基层国企治理逻辑

发布时间:2026-04-22
单位: 楚天风纪 通讯员: 湖北饭店纪委洪光明

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,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命题。基层国企处于生产经营第一线、服务群众最前沿,其政绩观的正与偏、实与虚,直接关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、关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、关乎党的执政根基。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,需要在理论自觉与实践探索中把握四重逻辑。

一、价值逻辑:以政治引领校准政绩坐标

正确政绩观的首要问题,是回答“为谁创造政绩”。从政治学视角看,政绩观本质上是权力观、责任观、群众观的集中体现,反映的是党员干部对“为了谁、依靠谁、我是谁”的根本态度。基层国企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其政绩必须服务于国家战略、服务于人民利益、服务于企业发展大局。

实践中,必须始终从政治上看、从政治上抓,将“两个维护”贯穿于企业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。通过协助党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、述责述廉评议、政治生态分析研判,将政绩观表现纳入评价体系;深入开展纪委书记与下级单位“一把手”廉政谈话,面对面传导压力、校准偏差。同时,以“诚、洁、德、融、干”为主题,通过专题授课、分组研讨、集中汇报等形式,将党性教育、纪律教育、警示教育、道德教育融为一体,引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“为谁创造政绩”的问题,使正确政绩观成为内化于心的价值认同。

二、质量逻辑:以系统施治界定政绩标准

正确政绩观的核心问题,是回答“什么样的政绩才是真政绩”。从发展经济学视角看,基层国企的政绩不能简单等同于规模扩张、数据增长,而要看发展质量、效益水平、风险防控、创新能力等综合指标。基层国企必须树立“功成不必在我、功成必定有我”的境界,追求经得起实践、人民、历史检验的实绩。

实践中,要坚决反对“数字政绩”“泡沫政绩”,防止急功近利、盲目铺摊子。严格执行“三重一大”决策监督制度,对重大投资、重大项目、重大资金安排的决策程序进行全过程监督,确保决策科学、民主、依法。开展内部联合督导检查,压实部室、子公司职能监督责任,使事前监督成为防止风腐问题发生的重要防线。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建档、倒排工期、闭环管理,对重点问题一抓到底,对共性问题举一反三,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,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,体现了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关系的治理智慧。

三、实践逻辑:以精准执纪保障政绩实现

正确政绩观的关键问题,是回答“靠什么创造政绩”。从组织行为学视角看,人的行为选择受制于“外部激励”与“内部动机”的双重作用。监督执纪提供的是外部约束,而真正持久的政绩观转变,依赖于制度规范、监督约束与正向激励的协同发力。

实践中,对极个别党员干部存在的遇到矛盾绕道、碰到难题低头、见到风险缩身、关键时刻不亮剑等问题,及时运用“第一种形态”批评教育,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。对搞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、弄虚作假等行为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形成“不敢”的震慑。同时,精准落实“三个区分开来”要求,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、踏实做事、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,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,积极营造鼓励创新、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,激发“不想”的内在自觉,推动干部从“被动合规”走向“主动践行”。

四、文化逻辑:以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

正确政绩观的养成,不能仅靠个体自觉,更需要良好的组织文化和政治生态。从组织文化学视角看,个体的行为选择深受组织氛围、群体规范、领导风格等环境因素的影响。一个崇尚实干、注重长远、宽容失误的组织环境,更容易培育出正确的政绩观。

实践中,选取系统内外因政绩观扭曲导致重大损失、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,在民主生活会、年度工作会、政绩观读书班等场合深入剖析。组织领导干部围绕“什么是真政绩、怎样创政绩”开展专题研讨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深刻反思查摆,明确行为边界,实现从“他律”到“自律”的转化。坚持政治引领、系统施治、问题导向、严管厚爱、久久为功,推动正确政绩观在党员干部心中牢牢扎根,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。

基层国有企业践行正确政绩观,是一项系统工程,需要价值逻辑明方向、质量逻辑定标准、实践逻辑强执行、文化逻辑固根基。唯有四重逻辑协同发力,才能真正推动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,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。